赔偿600万!游客在巨蟒峰打入26枚岩钉被判刑
11月13日消息,赔偿判刑据报道,客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年环境资源审判10件有重大影响力案件,蟒峰枚岩其中“张某明、打入钉被毛某明、赔偿判刑张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和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明、客巨毛某明、蟒峰枚岩张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值得关注。打入钉被
回溯至2017年,赔偿判刑张某明、客巨毛某明、蟒峰枚岩张某三人合谋挑战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的打入钉被著名地标——“巨蟒出山”岩柱体(俗称巨蟒峰)。他们携带电钻、赔偿判刑岩钉、客巨铁锤及绳索等专业装备,蟒峰枚岩从巨蟒峰底部发起攀登。在整个攀爬过程中,张某明负责在险峻处打入岩钉,而毛某明与张某则沿着这些岩钉和绳索逐步向上,三人紧密配合,最终成功登顶巨蟒峰。
现场勘查结果显示,张某明在巨蟒峰上共计打入26枚岩钉。专家对此进行了深入评估,认为此次事件对巨蟒峰非使用价值的损失评估值至少应达到1190万元。
在刑事审判中,人民法院明确指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属于受我国刑法严格保护的名胜古迹范畴。张某明、毛某明、张某三人因违反社会管理秩序,采用破坏性方式攀爬巨蟒峰并造成损毁,情节严重,均被判定犯有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据此,张某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毛某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而张某则因情节相对较轻被免予刑事处罚。
在民事公益诉讼方面,人民法院同样作出了严正判决。判决强调,生态环境是维系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石。考虑到巨蟒峰作为世界自然遗产的珍稀性,以及三被告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广泛社会影响,同时结合他们的经济状况和赔偿能力,法院最终判定张某明、毛某明、张某需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600万元,支付专家评估费15万元,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发布道歉公告,以向公众表达歉意。
(责任编辑:休闲)